该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
附注:会计报告中的限定性收入是指捐赠人对所提供资产设置了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的,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产生的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5%,使用年限3—10年;业务活动成本中,支教成本包括支教老师生活补助、支教老师返程补助、支教老师绩效工资、支教老师奖金、支教老师培训费(支教老师岗前培训食宿费、师资费用、场地使用费)、支教总结会务费(会议室使用费、支教老师食宿费)、教材教具(课桌、书本、教学用具等)、支教老师保险费、支教物资(支教老师日常生活餐卧具用品等)、支教物资运杂费(租车运输物资的费用)、车辆费用(自有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及运送捐赠物资到各个支教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修建学校成本指修建学校发生的建筑成本;项目成本是指与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开展公益项目合作的项目开支(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慕公益基金会、波司登公益基金会、凉山州教育基金会等合作的项目成本等);其他业务成本是指篮球赛、象棋赛、书法、诵读等艺体活动费用。
2022年11月的捐赠收入为6,821.30元,其中:限定了用途的收入为5,000.00元,是爱慕公益基金会拨付的“爱慕小小朗读者”项目资金5,000.00元;没有限定用途的收入为1,821.30元,分别是爱心人士盛学军爱心捐款1,000.00元,李华松爱心捐款500.00元,鲍杰先生爱心捐款200.00元,杨诗卓、谢伟全、王方平等32人次小额零星捐款121.30元。





















































































































































































































































































































































































































